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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规定,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现发布一批涉及各类违法犯罪的在逃人员名单,郑重告诫在逃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逃亡不是出路,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追逃工作一日不会停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 年10 月31 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敦促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名单
1、王龙才,男,1991年1月29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咪哩乡咪哩村委会小柏木组咪哩村委会小柏木组51号,身份证号码:530428199101291912。
2、肆爱明,曾用名:四文渊,男,1991年1月5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大营社区二十一组大营社区上桃源91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910105063X。
3、张建,男,1967年11月25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高仓社区八组高仓社区小高仓5幢1号,身份证号码:532401196711252214。
4、李丽春,女,1970年3月7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高仓社区八组高仓社区小高仓5幢1号,身份证号码:532401197003071820。
5、康鹏,男,1989年5月10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三组康井社区下康井4幢9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8905102015。
6、杜学林,男,1991年3月5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宋官社区四组宋官449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9103051214。
7、孔祥志,男,1989年1月22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宋官社区三组宋官社区宋官371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8901221279。
8、刘丹,女,1986年10月23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矣旧村委会上村七组矣旧村委会上村146号,身份证号码:530422198610230664。
9、郑玉芳,女,1975年5月17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街道瓦窑居委会十二组上郑井22幢27号,身份证号码:532401197505171821。
10、陈建杰,男,1997年10月13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甸中镇甸中社区居民委员会古柏组87号,身份证号码:530426199710131233。
11、薛顺全,男,1981年2月24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桃源社区十四组桃源社区薛家山14号,身份证号码:532401198102242239。
12、杨娜,女,1986年10月30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曼来镇攀枝花组东峨村委会攀枝花组14号,身份证号码:530428198610300528。
13、杨辉,男,1996年3月9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黄草坝村委会一组黄草坝村委会田房64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9603090914。
14、陈旭,男,1986年8月28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甸尾社区甸尾村甸尾社区甸尾村58号,身份证号码:530424198608280016。
15、郭如玲,女,1970年9月30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街道瓦窑居委会十组郭家山1幢8号,身份证号码:532401197009301842。
16、薛雄,男,1984年10月30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办事处桃源社区薛家山2幢15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8410302218。
17、高昌文,男,1976年2月21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皂角社区杨家营10幢6号,身份证号码:532233197602212111。
18、唐成,男,1973年3月7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街道红塔集团生活区F区1幢201室,身份证号码:532426197303070018。
19、张志国,男,1994年1月14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王大户社区居委会一组王大户15幢1号,身份证号码:530402199401140936。
20、李飞,男,1994年1月22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马桥社区五组马桥社区左井61号身份,身份证号码:530402199401220952。
21、韦林森,男,1972年2月18日出生,户籍地:春和街道团山社区一组团山社区上康井22幢5号,身份证号码:532401197202180958。
请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以上在逃人员线索后,积极向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110指挥中心举报或到辖区派出所举报。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19年8月5日
附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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